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

4、为什么说“法轮功”是邪教

“法轮功”创始人李洪志把自己吹嘘成一个至高无上的救世主。
  在“法轮功研究会”编写的《李洪志先生小传》中称: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,具大神通,有搬运、定物、思维控制、隐身等功能……功力达到极高层次,了悟宇宙真理,洞察人生,预知人类过去、未来。李洪志在其主要著作《转法轮》一书中宣称他有“非常强大的功力”,有“能把人的整个元神揪出来”的“摄魂大法”。
  李洪志说:“我确实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,传了更大的宇宙的根本大法”,“这些理论你无论翻遍世界上所有的书,你学了世界上所有的学科,你都学不到的。”(《悉尼法会讲法》)
  他宣称自己是比释迦牟尼、耶稣基督法力高无数倍的神,“法轮功”是唯一能“度人上天国”的“正法”。他称自己“做了前人没有做的事”,传了“更大的宇宙大法”,“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——《转法轮》”。
  “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公开传正法,我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。”(《转法轮》)
  “不得管传播法轮大法的学员(弟子)叫作老师、大师等,大法的师父只有一个(编者注:李洪志)。进门不分先后都是弟子。”(《转法轮》)
  李洪志说他能“再造”地球上的一切物种,能“制造新的地球”。他说:“我今天做的这件事情,是要想把整个地球上的人类啊,物质啊都做好,我都可以做。”他还说:“要保留地球怎么保留?就像你们修炼一样,随着给你们演化身体的同时,也在制造着新的地球。”(《北美首届法会讲法》)
  李洪志说:“我坐在这里可以看到北京的景象,看到美国的景象,看到地球那边去。有人理解不了,从科学上也理解不了……我给大家剖析出来:在这个场的空间中,在人的前额部位有一面镜子,不练功的人是扣着的;练功的人它就翻转过来。当人的遥视功能要出来时,它就来回翻转。”(《转法轮》)
  2002年3月,李洪志在《北美巡回讲法》中说:“宇宙再大,也没有我大”,“也许宇宙都没有了,那个时候就只是我了”,“没有人知道我是谁,我也不知道我是谁”,“没有我就没有宇宙的存在”。
  他宣称:“我有无数的法身,和我长得一样。他在另外空间里,当然就能变大变小,变得越大,变得越小。”(《悉尼法会讲法》)
  他甚至说:“这本书(《转法轮》)里边每个字都有我的法身,每个字都是我的法身形像。每个字都是佛的形像。我有无数的法身,我的法身不能用数字来计算……多少人我都能管,全人类我都能管。”(《悉尼法会讲法》)
  李洪志编造了一套邪教教义来欺骗追随者,以精神控制骗取钱财。
  初期,李洪志靠教人练习气功和“发功治病”——即用其自身的神奇“能量”给别人治病来换取钱财。如果单独“发功治病”,可从每名求治者处获得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;如果“办班”,门票低则30多元,高则50元。李洪志在中国大陆共举办“讲法” “培训班” 56期,收费284万余元人民币。
  后来,由于“发功治病”不灵,李洪志更多强调信徒要“学法”,也就是学习他的著作,通过“学法”达到强身健体和成仙成佛的目的。到1999年7月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前,李洪志非法印制了21本像《转法轮》一样“指导‘法轮功’人员修炼”的书,以及大量李洪志讲课的音像制品。几乎每个“法轮功”练习者都购买了这21本书,以及这些书的多次修订版本——包括仅修改了几个字的修订版本,还有许多物品,包括李洪志的照片、讲课录像带、供“法轮功”练习者膜拜使用的拜垫,等等。据统计,每名“法轮功”练习者购买上述书籍、物品的花费平均在300元以上。
  警方查明,从1992年至1999年底,李洪志及其“法轮功”邪教组织以“法轮大法研究会”的名义编辑、发行、经销的各种“法轮功”出版物及相关物品,总价值达1.35亿元人民币,获利额4229万余元。
  此外,“法轮功”痴迷者还有大量的捐赠,这些钱都是捐给李洪志个人的,从来没有捐给组织。
  “法轮功”在中国犯下了严重的侵犯人权的罪行。
  据不完全统计,截至2000年4月12日,因痴迷“法轮功”而自杀和拒医拒药致死者达1559人,致精神障碍者651人,杀人害命者11人,致残者144人。
  2001年1月23日,7名“法轮功”人员按照李洪志“放下生死”、“追求圆满”的要求,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,造成2人死亡、3人重伤致残。
  2003年5月25日至6月27日,浙江省“法轮功”人员陈福兆为了提高自己修炼“法轮功”的所谓“功力”,用投放灭鼠药的方式杀害了15名拾荒乞讨人员和1名佛教信徒。
  “法轮功”以非法手段打击持不同意见者。
  1998年6月1日、3日,山东《齐鲁晚报》因刊登《请看“法轮功”是咋回事》等3篇文章,报社被3000多名“法轮功”练习者非法围攻。
  据不完全统计,“法轮功”在被取缔前,曾先后围攻了光明日报、中央电视台、北京电视台、辽宁日报、南方日报、中国青年报、健康报、福州日报、厦门日报、齐鲁晚报、合肥晚报、重庆日报、成都商报、沧州日报、青少年科技搏览杂志、钱江晚报等数十家播发、刊载揭露“法轮功”危害的文章和报道的新闻单位。
  现在,在“法轮功”网站的“恶人榜”上,列出了5万多个黑名单,其中包括庄逢甘、潘家铮、傅铁山、圣辉等德高望重的科学家及宗教界领袖。
  “法轮功”还成立了所谓的“追查国际”组织,“追查”的对象有中国各级党政官员,中国佛教协会、伊斯兰教协会等宗教团体,新华社、凤凰卫视等新闻媒体及记者,还有著名演员李谷一、赵本山、范伟、高秀敏等,甚至把新加坡法官,雅虎、谷歌、微软等网络公司,欧洲通信卫星公司也列入其中。
  他们都是因为支持取缔“法轮功”或对“法轮功”有不同意见,而受到“法轮功”有组织的电话骚扰和恐吓,人身安全也受到严重威胁。
  宗教界认为“法轮功”是邪教。
  “法轮功”是国际佛教界公认的邪教。
  2000年5月19日,联合国际世界佛教总部在台湾举办“世界佛教、佛学、佛法正邪研讨会”。大会确定李洪志为邪教人士,并认为李洪志的所谓佛法是地地道道的邪教。
  2006年4月,在台湾召开的世界佛教徒联谊会第23届大会通过了“十项宣言”,其中明确列入“维护正法,反对‘法轮功’窃取佛教法轮之名,作危害佛教之事”,并要求全世界佛教徒“共同正视并声讨邪教‘法轮功’”。
  2006年5月10日,在泰国举行的国际卫塞节世界佛教大会发表的联合公报重申:“大会确认,‘法轮功’不符合佛教的基本教义。”
  除佛教界外,基督教、天主教、道教等也对“法轮功”进行了谴责。
  2007年,韩国基督教所属月刊《教会与异端》连续三期刊文称:“‘法轮功’是邪教,是比任何社会罪恶都要邪恶的非信仰性邪教。”
  大量事实表明,以李洪志为头目的“法轮功”组织是一个神化自我、排斥宗教、反对科学、宣扬邪说、毒害他人、危害社会的邪教组织,与国外的邪教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  国际邪教研究专家们认为“法轮功”是邪教。
  原美国心理学会主席、加州伯克利大学心理学教授玛格丽特?泰勒?辛格博士认为,“法轮功”符合邪教的标准,无论是美国的还是世界的标准。它的领袖不是让信徒信仰上帝或者其他抽象的原则,而是信仰他本人。“法轮功”只不过是又一个邪教。
  2001年12月,美国家庭基金会主席赫伯特?罗斯戴尔在北京中国反邪教协会的学术年会上发表演讲,认定“法轮功”就是邪教。
  俄罗斯国家宗教关系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博金教授认为:“法轮功”对中国政府和其他宗教团体的态度,对传统宗教价值观的诋毁和冲击,以及针对他个人的做法,使他坚信“法轮功”是一个极端的邪教组织。
  俄罗斯宗教与教派研究中心联合会总裁德沃尔金教授认为,“法轮功”已经是世界性的邪教团体,它的总部设在纽约,受李洪志的领导。“法轮功”的练习者无论是在中国生活还是在法国、美国,在其它国家生活,都不重要,对他们来说就属于“法轮功”组织,不属于任何国家。
  2008年10月13至14日,在乌克兰首都基辅举办的“信息极端主义:‘法轮功’的是与非”国际研讨会上,来自美国、奥地利、俄罗斯、白俄罗斯、乌克兰、摩尔多瓦和中国等7个国家的30余名学者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从宗教学、法学、政治学、心理学、社会学、信息传播学等角度对“法轮功”组织的性质、特点和危害进行了剖析和鉴定。与会专家认为,“法轮功”是一个组织严密、具有破坏性的邪教组织,对社会和公众构成严重危害,并且是潜在的暴力倾向组织;“法轮功”的教义明显具有邪教特征,“法轮功”煽动宗教间、社团间和公民间的仇恨,实施的是“信息恐怖主义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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